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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關係存續中雇主除了給付報酬的義務,也有保護照顧勞工的義務。依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基法的規定,雇主對於勞工職業災害負有預防、補償甚至賠償的責任。瞭解職業災害的定義以及處理的步驟是人力資源工作者重要的課題。本課程目標在協助學員建立員工事故處理步驟,保障公司利益也兼顧員工權益。
*課程名稱:職業災害
*課程時間:約3小時14分鐘
*課程對象:人資部門、管理部、對人資法令有興趣者
*課程費用:參考課程訂閱單 http://goo.gl/forms/O14pyyrA7w
講師介紹:
林俊龍(Vincent Lin)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顧問
台大法律系學分班結業
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研究所碩士
美國紐約市立大學MBA
台灣大學心理學系
104人資同學會臉書直播專題講師
資策會、特力屋、英業達等企業內訓
台北市北區等扶輪社專題演講
中央大學EMBA勞動法規專題演講
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研究所勞動法規專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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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一、職業災害認定
1.職業災害定義
2.勞保局與法院實務對於職業災害之判斷
3.雇主對於職災成立有疑義之處理
1.職業災害定義
2.勞保局與法院實務對於職業災害之判斷
3.雇主對於職災成立有疑義之處理
二、職災補償制度之特色
1.無過失責任主義
2.受補償權利排除代位權適用
3.負責人無連帶補償責任
4.無過失相抵之適用
5.受領補償權利不因離職退休受影響
6.受領補償請求權時效
7.受領補償權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8.雇主付費之保險給付得抵充職災補償
9.職災死亡補償順位
三、職災補償義務
5.受領補償權利不因離職退休受影響
6.受領補償請求權時效
7.受領補償權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8.雇主付費之保險給付得抵充職災補償
9.職災死亡補償順位
三、職災補償義務
四、公傷假之核給
五、職業災害損害賠償
1.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
2.損害賠償請求權範圍
3.損害賠償請求對象
4.損害賠償抵充制度
4.損害賠償抵充制度
六、職業災害期間終止契約
1.契約終止之禁止與例外
1.契約終止之禁止與例外
七、職災期間離職退保後之繼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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